关于向何志功送达退回多享用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4-28    作者: 电子期刊

  我中心于2020年11月4日向你送达了《期限退回违规收取社会保险待遇金钱通知书》,要求期限退回多享用的社会保险待遇,但你在法定期限内既未请求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实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则,现我中心依法进行催告。因无法联络到你自己,现公告送达《催告书》。请你自宣布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中心收取《催告书》。逾期不来收取的,视为送达。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多享用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计人民币100545.52元(大写壹拾万零伍佰肆拾伍元伍角贰分),经过转账(银行货台处理、手机银行处理)的方法,全额退回至本公告指定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如对实行该责任有贰言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中心提出陈说和申辩。若逾期仍未实行,我中心将在3个月内依法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联络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大路177号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待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