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布第二季度综合检查考核情况多个项目被通报
发布日期: 2025-08-06    作者: 专题专栏

  根据《关于印发处管项目综合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芜重建协[2025]4号)文件,我处组织并且开展了2025年第二季度综合检查考核,合计对14项在建项目开展综合检查考核,共下发整改通知单14份,除芜湖大清监狱遗址建筑修缮工程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外,其余项目均限期完成了整改。现将本季度综合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1.发现问题情况。本次考核对各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质量、进度、文明施工、重要岗位人员履职、农民工工资、廉政建设等方面做了全面检查,共察觉缺陷108条,其中安全生产方面46条、质量方面23条、进度方面5条、文明施工方面13条、重要岗位人员履职方面6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15条。安全生产和质量上的问题占问题总数比重约65%,可见安全生产和质量仍旧是当前项目日常管理中的把控重点。

  2.总体评分情况。处综合检查考核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处管项目综合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芜重建协[2025]4号)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对各项目进行了考核评分,并结合各项目所在工程科室分管负责人评议,经处综合检查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形成最终考核结果,总体情况如下:

  1.总体评分最高的3家施工公司依次是: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G236长江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期、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芜湖大宇建设有限公司)—芜湖数字化的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建四局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芜湖医院建设项目。

  2.总体评分最低的3家施工公司依次是:浙江省临海市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大清监狱遗址建筑修缮工程、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龙湾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扩建工程、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三山院区建设项目(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一期)。

  3.总体评分最高的3家监理企业依次是:安徽省科兴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G236长江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期、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芜湖医院建设项目、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医药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4.总体评分最低的3家监理企业依次是: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芜湖大清监狱遗址建筑修缮工程、芜湖正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芜湖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中心一期项目、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路下穿工程。

  1.安全生产方面。考核检查中发现,大部分项目现场均某些特定的程度存在一般性安全风险隐患,主要体现在高处作业未规范使用安全带、临时用电未按规范布置、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基坑洞口等临边防护不到位、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等共性问题。一般性安全风险隐患较突出的项目有芜湖大清监狱遗址建筑修缮工程、芜湖数字化的经济产业园项目。在本次考核检查中还发现3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医药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悬挑卸料平台专项方案未审批完成即开始安装;芜湖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中心一期项目物料提升机未完成使用登记牌办理手续即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大龙湾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扩建工程特种作业电焊人员无证施工。依据《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质量方面。考核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质量管控意识欠缺,如中国雕塑学会艺术馆项目幕墙主次龙骨栓接孔洞未用机械开口,主龙骨连接节点、玻璃托板节点与图纸不符,少量幕墙埋件锚栓缺失,高强螺栓复试报告未见;芜湖大清监狱遗址建筑修缮工程部分木结构抹灰未采取防开裂措施且存在开裂,避雷扁钢部分搭接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现场部分材料报验无人员签字,部分工序未进行实施工程交底;芜湖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中心一期项目屋面主次梁交接部位、梁柱节点部位缺失加密箍筋,项目部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部分分部分项验收记录缺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芜湖医院建设项目地下室外墙局部渗漏,止水钢板转接双面焊接质量较差。

  3.文明施工及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考核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文明施工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需加强,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仍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一是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土方及散体材料未做到百分百覆盖,如长江路下穿工程、芜湖大清监狱遗址建筑修缮工程、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室外工程等项目;二是湿法作业不到位,场地内有可见扬尘,如长江路下穿工程、大龙湾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扩建工程;三是大气污染防治日常检查工作不落实、台账未登记,如中国雕塑学会艺术馆项目、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三山院区建设项目(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一期)。本季度,长江路下穿工程因大气污染防治不到位被市级主管部门多次抄告。

  4.人员到岗履职方面。考核检查中发现,各项目重要岗位人员考勤达标率整体较高,但仍旧有部分项目如中国雕塑学会艺术馆项目实施工程单位技术负责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芜湖医院项目实施工程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大龙湾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考勤不达标。在本次考核检查中还发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三山院区建设项目(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一期)实施工程单位技术负责人考勤背景与现场实际不符,考勤机编码与现场考勤机编码不符,经查实为考勤造假。个别项目“三点一约谈”台账登记不规范,如芜湖大清监狱遗址建筑修缮工程、长江路下穿工程、芜湖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等。

  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考核检查中发现,个别项目由于劳动用工管理不到位、工资支付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部分工人未能按月足额领取农民工工资,不间断的产生欠薪投诉,如芜湖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项目等。部分项目台账资料不真实、不齐全、不规范,工资支付不满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容易产生劳资纠纷,如芜湖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中心一期项目对分包、班组上报的农民工工资不审核,甚至将个别工人的工资打入其他工人卡中;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芜湖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装饰装修项目未严格按照考勤及合同约定计算并发放工资等。

  按照《关于印发处管项目综合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芜重建协[2025]4号)文件规定,结合项目施工合同相应条款,决定收取以下项目实施工程单位合同违约金。

  1.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三山院区建设项目(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一期)。在本季度综合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实施工程单位技术负责人日常考勤弄虚作假,本季度综合检查考核结果判定为不合格,对其技术负责人缺勤问题,鉴于工程科室已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过违约金,本次不再重复收取违约金。

  2.芜湖大清监狱遗址建筑修缮工程。在本季度综合检查考核过程中,该项目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问题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且严重超期,本季度综合检查考核结果判定为不合格,并按合同约定收取实施工程单位浙江省临海市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5000元。

  按照《关于印发处管项目综合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芜重建协[2025]4号)文件规定,结合各项目考核评分,决定对以下项目施工和监理单位通报表彰。

  G236长江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期。实施工程单位综合检查考核评分91.6分,给予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通报表彰。

  1.G236长江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期。监理单位综合检查考核评分91.6分,给予安徽省科兴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通报表彰。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芜湖医院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综合检查考核评分90.8分,给予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报表彰。

  1.通过本季度综合检查考核结果来看,各单位在安全生产、质量、进度、文明施工、人员履约等方面管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反映出各项目管理上的水准尤其是精细化管理上的水准有待提升。各项目要继续完善强化各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定职定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尽其职、失职追责。要统筹安排好材料、设备需求计划,并根据月计划合理组织。通过加强人、才、机管理,促进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管理上的水准显著提升。

  2.通过本季度综合检查考核结果来看,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大多数项目都某些特定的程度存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现场隐患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以及屡改屡犯的问题,尤其是本次检查还发现3处重大事故隐患。各施工、监理单位务必要时刻保持警醒、时刻保持警钟长鸣,树牢安全生产红线与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施工公司主体责任、监理企业监理责任。夏季到来,各种高温酷暑、短时强降雨、雷暴、台风等恶劣天气频繁,要针对气候特点,加强预警与研判,及时加强安全防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人文关怀,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尽可能的避开高温时段户外施工,要配备防暑降温物品,保障实施工程人员职业健康。

  3.通过本季度综合检查考核结果来看,各项目要牢固竖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理念,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要按照实施工程质量控制计划,坚持品质衡量准则,做好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各项工序质量控制。要坚持图纸标准,按图施工,不得擅自降低品质衡量准则。各监理单位要把好材料进场关,按照各项技术规范严格监理,对不符合品质衡量准则、规范、等级的,一律不得允许进场。要把好质量验收关,尤其是各分部分项以及隐蔽工程验收,涉及隐蔽工程的,一定要加强旁站监理,履行好监理职责,对验收不合格的一律进行停工整改,待整改后符合验收标准方可后续施工。

  4.通过本季度综合检查考核结果来看,大部分项目重要岗位人员履约意识都较强,“两个系统”考勤达标率较好,但仍旧有部分项目人员履职履责意识不强,尤其是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存在考勤不达标、不规范的情况。对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三山院区建设项目(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一期)技术负责人考勤造假的问题,一定要坚决查处并予以严惩,各项目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部分项目在执行“三点一约谈”工作机制时较以往有所松懈,存在反弹回潮现象,要持续强化工作机制的贯彻执行力度,要将工作机制作为促进项目推进的有力抓手,坚持开展每日清点工作,如实登记工作日志,并将工作日志上传系统。

  5.通过本季度综合检查考核结果来看,各项目要持续按照《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监管指引(第一版)》文件要求,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管理、维权信息管理、台账资料归档管理。要加强对本项目分包单位、劳务班组劳动用工的监督,不能完全依托分包单位或班组来管理,充当甩手掌柜的角色,坚决避免以包代管。同时,各项目要重视劳资专管员任命工作,按照本项目的合同金额,根据相关规定并考虑实际在做的工作需要,任命一名或多名有责任心、有一定业务能力的劳资员,专职从事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监理企业也要任命一名专职或兼职监理人员,依法监督施工企业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